
創作事業來自無心之機
一般而言,人生在世的一切活動,無不以心為主,聽從心的支使。所以不論做什麼事,都會存心地盤算,用心地策畫,一心想做好做成。因而,很多人都活在「有心」中,一生都在「有心」中渡過,做任何事都離不開花心血、費心思、用心機。
按理,是凡有心做的事,最後都應該得到理想的結果,好的結局才是。可是,事實並不盡然。世界上有很多事,不「有心」還可,一「有心」,反而事與願違。甚至會愈「有心」,其結果往往愈糟。因而,人間除非是專屬於理論性、計算性、純知性;科技研究性與發明性方面的事,必須有心為之,除此之外,有很多事,「有心」不一定就有用。尤其是屬於非理性和非知性的書畫藝術的事,每當創作一旦「有心」不但會失去藝術生機和生氣,甚至會斷送藝術生命。
忘機見性的書畫創作
人為心之器。故心對人而言,用者則有,不用則無。好用者,事事求工,處處弄巧,欲念亦必然隨之而生。欲念一生,則心性不是不明,就是迷失。所以人間雖然有很多事,就是因為有心而為,反而弄糟。故「心」雖然是任何人的有效主宰,但是,它卻不是任何事的可靠依據。因而,它可以使事成,也可以使事敗。一切因人而異,視事而定。之所以如此,主要是因為「有心」。「有心」即用心存心,凡事用心存心,即有所求,有所求即有欲,有欲則妄生念雜。妄生念雜,不僅是從事實用事業之大忌,更是從事非實用志業之大忌。
所謂非實用志業,即是屬於精神心靈產物的文化事業。書畫藝術乃為非實用的文化事業中的一種,它不同於其他任何事業。它只講求創造,講求境界,不講求其他。基於此一不同,所以,一般實用事業生產性的開展,屬以有心為主,而非實用事業,書畫創作,卻以無心為上。書畫所謂的「無心」,即是「忘機」「見性」;不存得失成敗的分別心,保持無念無求的平常心。
起信齋
戴道以文,相濡以墨